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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一:時時更新,掌握修法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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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自民國十八年公布施行至今已屆八十個年頭的民法物權編,成為立法的焦點。立法院先後於九十六年及九十八年修正通過擔保物權、「通則」及「所有權」等章節的規範,九十九年初則是再接再厲地一口氣修正通過「用益物權」及「占有」等共計九十個新增修條文,修正幅度相當驚人!明台大於本課程中乃配合此一立法新趨勢,收納最新修正條文及立法理由等資料,經重新體系化之後,有條理地介紹說明新修正條文內容,讓同學們更有效率地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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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二:打破章節與法條編排藩籬,以問題思考主導教學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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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的設計,顛覆傳統民法教學方式,不依法條編排次序,而以「問題」為導向,加強同學的法律思維與實例題解析能力。是以,明台大將整部民法區分為「債」與「物權」兩大主題,在「債」的部分,直接從最重要也最為常見的債之發生原因-契約出發,依序探討各個契約類型,從契約之成立→ 契約之效力→契約之變更→契約之消滅,總合性地說明各個階段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至於「物權」部分,則依序介紹各個物權的特性與效力,尤其是修法重點與重要實務問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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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三:體系式說明配合法條交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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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體系之精密與複雜,堪稱各科之冠,多數法律人學習民法的盲點即在於對於民法的了解多停留在片段式學習,卻不知該如何將這許多小片段、小單元,連結成一套完整的架構。李老師特別針對多數法律人的共通弱點,跳脫傳統按照法條編排順序的講授方式,從民法體系的主要骨幹出發,先幫助同學了解整套民法的架構與舖陳方式,尤其著重於每個章節、制度彼此間的關連性,再循序漸進地深入說明每一個觀念的學說爭議、實務見解與可能出現的考試題型,讓您上完整套課程後,不但對於每一棵「樹」的特徵了然於胸,更對於整片「樹林」的完整面貌有清楚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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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四:由簡入深,面面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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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顧及不同的需求,本課程的設計方式乃是由淺入深,從最基本的觀念說明,到最為複雜的法條應用與實例解析,鉅細靡遺地囊括所有您不能不知道的精彩內容。明台大對於本課程的每一單元,均用力頗深,即使是簡單地屬於紮馬步的基本觀念,仍然不厭其煩的詳細說明,更遑論許多相當艱澀的國家考題,明台大更是以抽絲剝繭的方式講解,務求將所有重要內容完整地呈現給同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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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五:實例題解說,增加應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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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抽象的理論運用到具體的案例?這不但是法律學習上永遠的課題,在民法部分尤見其重要性。案例解析早已成為國家考試的主流,即使在民國一百年國家考試改制後,仍絲毫不減其重要性。明台大在本課程的每一單元均挑選出數個具有代表性的考題,一方面帶領同學練習作答方式與技巧,另一方面也讓同學們能溫故知新,再一次複習課程重點,同時更深刻體會問題爭點與考題呈現方式。透過這樣的課程設計與反覆練習,增加同學的臨場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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